典賣意思

"典賣" 一詞源於中國古代,是指一種以物質押借款項的行為。在這種交易中,借款人將自己的財產(通常是土地或房屋)作為典當品,交給放款人作為擔保,以換取一定數量的現金。放款人會根據典當品的價值打折扣,借款人需要在約定的期限內還款,並支付利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放款人可以將典當品出售,以彌補損失。

在現代漢語中,"典賣" 一詞已經不再常用,但在一些特定的法律檔案或契約中,還可能會看到這個詞彙。在這些情況下,它通常指的是一種類似於抵押貸款的金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