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構)包含公營事業機構,所稱「全時專任」是什麼意思

「全時專任」這個詞彙通常用來描述一個人工作的狀態,特別是在公務員或公營事業機構的職位上。這個詞彙的意思是,一個人是以全職的方式擔任某個職位,並且是專職於這個職位,而不是兼職或臨時的。

在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中,「全時專任」通常意味著以下幾點:

  1. 工作時間:員工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到職工作,通常是每周工作一定的小時數,例如40小時。

  2. 專職性:員工需要將主要的工作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這個職位上,而不是同時從事其他工作或活動。

  3. 穩定性:全時專任的職位通常是長期且穩定的,員工有固定的薪水和福利,並且有明確的晉升和發展機會。

  4. 責任:員工需要對其職位負責,包括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務,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以及對其工作表現負責。

總之,「全時專任」指的是一個人完全投入於一個全職的、長期的、專職的工作職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