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意思

"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這句話通常出現在法律條文中,用來描述一種法律處罰的方式。在中文中,"得"通常表示可以、允許或能夠的意思,"併科"則是指同時科處或並科,也就是說在原有的懲罰之外,還要加上另一種懲罰。"一千元以下罰金"則是指罰款的金額上限是人民幣1000元。

所以,"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的意思就是說,在適用這種法律條款的情況下,除了原有的懲罰外,還可以同時處以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罰款。這種表述方式給予了執法機關一定的裁量權,他們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併科罰金以及罰金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