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rnames意思

"Surnames" 這個辭彙源自於拉丁語 "sur-" 和 "nomen",其中 "sur-" 意為「上面」或「之後」,"nomen" 意為「名字」。因此,surname 直譯為「姓」,也就是在名字後面的那個部分。在許多西方國家,人們通常有一個first name(名)和一個last name(姓),而在一些亞洲國家,人們則有一個 family name(姓)和一個 given name(名)。

在英語中,surname 通常指的是家族的姓氏,是用來區分不同家族成員的標誌。例如,如果某人的全名是 John Smith,那麼 John 是他的 given name(名),而 Smith 是他的 surname(姓)。在某些情況下,surname 可能包含多個部分,比如在一個義大利姓氏中,可能會包括一個家族的姓和一個地方的名稱,例如 "Rossi di Firenze"。

在中文裡,「姓」通常指的是家族的姓氏,而「名」則指的是個人的名字。因此,如果某人的名字是張偉,那麼「張」是他的姓,「偉」是他的名。在中文裡,surname 通常被翻譯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