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able city意思

"Livable city" 是一個英文短語,直譯為中文是「宜居城市」。這個概念通常指的是一個城市在設計、規劃和管理上能夠提供高質量的生活環境,適合人們居住、工作和休閒。宜居城市的特點通常包括:

  1. 良好的生活質量:包括乾淨的空氣和水源、適宜的居住條件、安全的社區和低犯罪率等。

  2. 便利的交通系統:城市交通高效、便捷、環保,有多種交通方式可供選擇,如公共運輸、腳踏車道和步行道等。

  3. 豐富的綠色空間:城市中有足夠的公園、花園和綠化帶,提供休閒娛樂的場所,同時也改善城市環境。

  4. 經濟機會:城市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有強大的經濟基礎和良好的商業環境。

  5. 社會和文化設施:城市中有各種文化、教育和娛樂設施,如博物館、劇院、圖書館和體育設施等。

  6. 可持續性:城市在發展過程中注重環境保護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

  7. 社區參與:城市居民有參與城市決策和社區活動的途徑,社區之間有良好的互動和聯繫。

宜居城市的概念在全球化背景下變得越來越重要,許多城市都在努力通過改善基礎設施、提高生活質量、促進可持續發展等方式來提升其宜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