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icted什麼意思

"Indicted" 這個詞來自於法律術語,意思是指某人被正式指控犯罪,並且被起訴至法院接受審判。在法律程式中,如果檢察官或執法機構有足夠的證據懷疑某人犯下了特定的罪行,他們可以將案件提交給大陪審團或地方檢察官進行審查。如果大陪審團或地方檢察官認為有足夠的證據支持起訴,那麼他們將會對該人提出指控,這就是所謂的"indictment"(起訴書)。

當某人被起訴時,他們就被稱為"defendant"(被告),並且需要出庭應訴。在美國的司法系統中,被告在被定罪之前是假定無罪的,因此,即使某人被起訴了,他們仍然有權利獲得公正的審判,並且只有在經過合法的審判程式後,才能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