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bble意思

"Drabble"這個詞源自英國作家伊莉莎白·莫爾(Elizabeth M. Hurley)在1970年代創造的一個寫作遊戲,後來發展成為一種文學形式。Drabble是一種短篇小說的形式,它的特點是字數嚴格限制在100個英文單詞以內。這個字數限制要求作者在極少的字數內表達一個完整的故事或思想,因此drabble也被視為一種挑戰性的寫作練習。

Drabble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72年,當時伊莉莎白·莫爾在英國的《泰晤士報》(The Times)上發表了一系列這樣的短篇小說。她的作品激發了其他作家和讀者的興趣,於是drabble作為一種文學形式開始流行起來。

如今,drabble在寫作愛好者和創意寫作教學中都很受歡迎,它鼓勵作者精煉語言,提高敘事效率,同時為讀者提供了一種可以在短時間內閱讀和消化的短小精悍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