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合夥者是什麼意思

隱名合夥(Dormant Partnership)又稱為不活躍合夥人(Sleeping Partner)或隱名股東(Silent Partner),指的是在合夥企業中,有一方出資成為合夥人,但並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隱名合夥人的角色通常是提供資金或其他資源,而將企業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委託給其他合夥人。

隱名合夥人的特點包括:

  1. 不參與經營:隱名合夥人不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決策過程或市場活動。
  2. 享有利潤分配:隱名合夥人享有企業利潤的分配權,但通常不負責企業的債務責任。
  3. 低調性:隱名合夥人通常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與企業相關聯,因此保持低調。
  4. 合約規定:隱名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通常在合夥協議中有明確規定。

隱名合夥在許多行業中都很常見,尤其是在需要大量資金但合夥人不想或沒有時間參與經營的企業中。這種合夥關係的好處是隱名合夥人可以通過投資獲得利潤,而不必承擔經營的風險和責任。然而,這種安排也可能會導致隱名合夥人對企業的實際運行情況缺乏了解,從而存在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