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仲裁是什麼意思

"重新仲裁"這個術語通常用於法律和仲裁的領域,特別是指在原仲裁程式結束後,由於某種原因,對同一爭議再次進行仲裁的過程。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況:

  1. 初次仲裁後,一方或雙方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能會尋求重新仲裁。這可能是因為他們認為仲裁過程中存在錯誤、不當行為或法律上的錯誤,或者他們有新的證據可以提交。

  2. 仲裁協定可能包含了重新仲裁的條款,允許在特定條件下重新進行仲裁。

  3. 法律或契約可能規定了重新仲裁的條件,例如,如果仲裁員有偏見、腐敗或其他不當行為,或者如果仲裁裁決沒有被遵守。

  4. 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能會下令重新仲裁,如果它們認為原仲裁程式存在缺陷,或者有足夠的理由重新考慮爭議。

重新仲裁的過程通常會遵循與原仲裁類似的程式,包括選擇仲裁員、提交證據和辯論。然而,重新仲裁併不總是自動發生的,它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法律或契約條件,並且可能需要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仲裁併不總是可能的,因為它可能受到法律、契約、仲裁協定和時效限制的約束。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有可能重新仲裁,也可能因為成本、時間和不確定性而不可取。因此,尋求重新仲裁的一方通常需要仔細考慮他們的選擇和潛在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