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意思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依法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被逮捕的人會被帶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並被限制人身自由,直到案件審理結束。

逮捕的條件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
  2.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
  3.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措施,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干擾證人作證、毀滅證據、繼續犯罪或者其他社會危險。

逮捕是一種比較嚴厲的強制措施,因此,法律對於逮捕的規定也比較嚴格,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式和審批手續才能執行。在執行逮捕時,必須有公安機關的執行人員在場,並且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被逮捕人有權聘請律師,律師可以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