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公行私意思

"託公行私"這個辭彙源自中國古代漢語,意指利用公共權力或資源來謀取個人私利。這個辭彙通常帶有貶義,用來形容那些在政府、企業或其他組織中擔任公職的人員,他們本應以公事為重,但卻濫用職權,將公共事務當作滿足個人慾望的工具。

在現代漢語中,這個辭彙仍然常用,特別是在描述政治腐敗、濫用職權、公器私用等不道德或非法行為時。例如,一個官員可能利用他的職位權力,為親友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或者在公共採購中收受回扣,這些行為都可以稱為「託公行私」。

這個辭彙體現了中國文化中對公私分明的強調,認為公職人員應當恪守職責,公正無私,不能將個人利益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