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邀請意思

要約邀請(Invitation to Treat)是指一方主動向另一方提出交易的可能性,但並不承諾一旦對方接受就會進行交易。在法律上,要約邀請並不是一個要約,因為它不包含承諾購買或出售的意圖。相反,它是一個邀請,促使對方提出要約。

要約邀請的例子包括:

  1. 商品目錄:零售商發布的商品目錄可能被視為要約邀請,因為它們並不構成購買的承諾,而是邀請顧客提出購買的要約。

  2. 廣告:許多廣告都被視為要約邀請,因為它們通常包含一些條件,比如「售完即止」或「價格如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這些條件表明廣告並不是一個要約。

  3. 房地產列表:房地產經紀人發布的房地產列表通常被視為要約邀請,因為它們不包含出售的承諾,而是邀請潛在買家提出報價。

  4. 詢價單:當一個買家向賣家詢問產品或服務的價格時,這通常被視為要約邀請。

在契約法中,要約邀請與要約(Offer)之間的區別非常重要。要約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具有約束力的交易條件,一旦被對方接受,雙方就形成了契約。要約邀請則不具有約束力,它只是一個邀請,不包含承諾進行交易的意圖。

要約和要約邀請之間的區別可能會在法庭上產生爭議,尤其是在涉及線上購物、廣告和商業談判的情況下。在這些情況下,法院需要確定當事人的意圖是發出一個要約還是一個要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