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爭利意思

"與民爭利"這個辭彙源自中國古代,意指政府或官員與普通民眾爭奪利益。這個辭彙通常用來形容政府或官員的行為,他們本應該是為民服務的,但卻利用自己的職權來獲取個人或特定團體的私利,從而損害了廣大民眾的利益。

在古代,這個辭彙多用來批評那些不關心民眾疾苦,只顧自己或特定利益集團的官員。在現代,這個辭彙也可能用來批評那些被認為忽視了公共利益,而偏向於特殊利益集團的政策或行為。

總的來說,"與民爭利"是一個貶義詞,用來形容那些違背了公共服務精神,損害了民眾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