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置業是什麼意思

聯名置業(Joint Ownership)是指兩個或多個人共同擁有一項資產,通常是房地產。在這種情況下,每個聯名置業者都對資產擁有一定的權益,並且可以分享資產的收益和承擔責任。聯名置業有以下幾種常見的形式:

  1. 共同擁有(Tenancy in Common):在這種形式下,每個聯名置業者擁有相對應比例的權益,例如A擁有50%,B擁有50%。如果其中一個聯名置業者去世,他們的份額可以遺囑的方式轉移給繼承人,而不會自動轉移給其他聯名置業者。

  2.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在這種形式下,所有聯名置業者共同擁有資產的整個權益,並且享有「權利繼承」的特性,即如果其中一個聯名置業者去世,他們的份額會自動轉移給其他聯名置業者,而不是作為遺產分配。

  3. 配偶聯名置業(Tenancy by the Entirety):這種形式只在某些州適用,僅限於已婚夫婦。它類似於聯權共有,但如果其中一方去世,資產會自動轉移給另一方,而不會成為遺產的一部分。

聯名置業通常用於家庭成員或朋友之間,他們可能想要共同購買一棟房子,或者投資者可能想要共同投資房地產以分擔風險和成本。在聯名置業的情況下,每個聯名置業者都需要與其他聯名置業者協商,確定各自的權利和責任,並在購買或投資時簽訂相關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