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被告是什麼意思

羈押被告是指在刑事訴訟程式中,法院為了確保被告能夠到庭接受審判,或者為了防止被告在審判前繼續犯罪,而將其暫時關押在看守所的措施。羈押是一種強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通常只有在法院認為有足夠的理由和證據支持羈押的必要性時,才會下令執行。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羈押被告需要遵守嚴格的法律程式和標準,包括但不限於:

  1. 羈押令必須由法官簽發,不能由檢察官或警察自行決定。
  2. 法官在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時,會考慮多種因素,如被告是否可能逃亡、是否可能毀滅證據、是否可能繼續犯罪、是否有前科等。
  3. 被告有權利在羈押聽證會上陳述自己的意見,並有權請求律師的協助。
  4. 羈押的期限通常有限制,超過這個期限後,被告必須被釋放或正式起訴。

羈押被告是一種嚴重的法律措施,可能對被告造成重大的心理和社交影響。因此,許多司法系統都設有嚴格的控制和監督機制,以確保羈押措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