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的意思

"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是,除了債權人和債務人之外的其他第三方,不能代替債權人向債務人進行債務的清償。

在法律上,債務的清償必須由債權人或其授權的人來進行,除非有特殊的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否則第三方無權自行決定代為清償債務。這種做法可以保護債權人的權益,確保債務的清償是在債權人的控制和監督下進行的。

例如,如果甲欠乙錢,只有乙或乙授權的人可以接受甲的清償。如果丙未經乙同意就給甲錢,這並不構成對乙債務的清償,乙仍有權向甲追討債務。

當然,如果甲、乙之間的債務有擔保人,擔保人在擔保範圍內代為清償是合法的,這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此外,如果甲、乙之間有合約,約定在某些條件下第三方可以代為清償,那麼在這些條件滿足時,第三方也可以合法地代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