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睫之論意思

"目睫之論"這個詞語出自《莊子·齊物論》,原意是指眼睛可以看到睫毛,卻看不到自己的眼睛。比喻人們往往只看到小事、近事,而忽略了大事、遠事。後來也用來形容人們的見識短淺,只局限於眼前的事物,缺乏長遠的眼光和宏觀的視野。

在《莊子·齊物論》中,這個詞語是用來闡述莊子的齊物思想,即一切事物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標準和價值。莊子認為,人們之所以會有分別心,產生對立和爭執,是因為他們只看到了事物的表面和局部,而沒有看到事物的本質和整體。莊子通過"目睫之論"來說明這個道理,意在提醒人們要超越表象,達到對事物本質的認識。

在現代漢語中,"目睫之論"這個詞語已經不太常用,但它所包含的哲理仍然具有一定的啟迪意義,提醒人們在做決策和評價時要有長遠的眼光和全面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