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意思表示主客觀不一致時如何判斷契約是否成立

當事人意思表示主客觀不一致時,即當事人的內心真實意思與其表達出來的意思不一致,這時要判斷契約是否成立,通常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 客觀標準:法院或仲裁機構會首先考慮當事人的客觀行為,即他們實際上做了什麼,而不是他們可能想了什麼。如果當事人的客觀行為足以構成一個明確的協議,那麼契約可能會被認定為成立。

  2. 錯誤的類型: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可能是由於以下幾種錯誤:

    • 單方錯誤(Unilateral mistake):只有一方當事人對事實或法律有錯誤的理解。
    • 雙方錯誤(Mutual mistake):雙方當事人都對同一件事實或法律有錯誤的理解。
    • 隱瞞錯誤(Negligent misrepresentation):一方當事人故意或過失地隱瞞重要信息,導致另一方做出錯誤的決定。
    • 欺詐(Fraud):一方當事人故意欺騙另一方,使其做出錯誤的決定。
  3. 錯誤的影響:法院會考慮錯誤對契約的影響程度。如果錯誤是重大的,足以影響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那麼契約可能會被認定為不成立。

  4. 誠信原則:在許多法律體系中,誠信原則是契約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了誠信原則,例如故意欺騙或隱瞞重要信息,那麼契約可能會被認定為不成立。

  5. 法律規定:不同的法律體系可能有特定的法律規定來處理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況。例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CISG)和許多國家的國內法都有關於錯誤和欺詐的條款。

  6. 當事人的行為:如果當事人在發現錯誤後採取了某些行動,例如繼續執行契約或放棄了糾正錯誤的權利,這些行為可能會影響法院對契約是否成立的判斷。

在實際操作中,法院或仲裁機構會綜合考慮上述因素,以確定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並判斷契約是否成立。如果契約被認定為不成立,當事人可能可以要求撤銷契約或進行其他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