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遺囑意思

生前遺囑(Living Will),又稱為預立醫療指示或預立醫療決定,是一種法律檔案,用來表達個人對於在特定情況下,例如生命末期或無法自行做出醫療決定時,所希望接受的醫療照護方式。生前遺囑通常用來指定個人意願,包括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和流體餵養等。

生前遺囑的目的在於確保個人的醫療決定能夠在失去決定能力時得到尊重,而不是在死亡後處理遺產分配等事務。它與傳統的遺囑(Last Will and Testament)不同,後者是在個人死亡後,用來指定遺產的分配和管理人選。

生前遺囑的內容可能包括:

  1. 醫療指示:指定在特定醫療狀況下,是否希望接受特定的治療,如心肺復甦術(CPR)、人工呼吸機、人工營養和流體餵養等。

  2. 預先拒絕:個人可以在生前遺囑中明確拒絕某些治療,即使這些治療可能可以延長生命。

  3. 指定代理人:指定一位或多位的醫療代理人(Healthcare Agent),他們將在個人失去決定能力時,代表個人做出醫療決定。

  4. 其他指示:個人可以在生前遺囑中加入其他指示,例如關於器官捐贈的意願,或是在特定情況下希望轉移至安寧療護的意願。

生前遺囑的效力通常會在個人被醫生確認為無法自行做出醫療決定時開始生效。這可能發生在個人昏迷、處於永久植物人狀態,或是患有末期疾病等情況下。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生前遺囑法律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在準備生前遺囑時,尋求當地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以確保檔案符合當地法律要求,並且能夠在需要的時候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