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義受逼迫是什麼意思

"為義受逼迫"這個詞語來自於《聖經》,特別是《馬太福音》第五章10節:「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句話是耶穌在山上寶訓中的一部分,講述了八福(八種有福的人)。

這裡的"義"指的是正義、公正或與神和好的狀態。因此,"為義受逼迫"可以理解為因為堅持正義、公正的行為或信仰,而遭受他人的迫害或困難。這可能包括因為宗教信仰、道德立場、政治觀點或其他與正義相關的行為而受到的歧視、排斥、攻擊或迫害。

這個詞語強調了在面對困難和迫害時,堅持正義和信仰的重要性,以及這種堅持最終會得到神的獎賞和認可。在許多宗教和道德傳統中,這被視為一種高尚的行為,因為它要求人們不僅在順境中,而且在逆境中也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