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極權利意思

消極權利(negative rights)是指個人在不受他人干涉的情況下,有權保持其生命、自由和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這些權利通常被認為是個人與生俱來的,並且應該受到法律保護,以防止他人的侵犯。

消極權利的特點在於它們強調了不作為的義務(the duty of non-interference),即其他人有責任不乾擾或侵犯這些權利。例如,個人的生命權意味著其他人有責任不故意或無意地傷害某人;個人的自由權意味著其他人有責任不非法限制某人的行動自由;個人的財產權意味著其他人有責任不非法侵占或破壞某人的財產。

消極權利的例子包括:

  1. 生命權(Right to life):個人有權保持其生命不受非法傷害。
  2. 自由權(Right to liberty):個人有權自由行動、表達和結社,而不受非法限制。
  3. 財產權(Right to property):個人有權擁有、使用和處置其合法獲得的財產。
  4. 隱私權(Right to privacy):個人有權保護其個人信息、家庭生活和通信隱私不受侵犯。

消極權利的觀念與積極權利(positive rights)相對,後者要求國家或社會為個人提供某些福利或服務,例如教育、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積極權利的實現通常需要政府或社會的積極介入和資源分配。

消極權利的概念在政治哲學和法律理論中具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在古典自由主義和自由意志主義的思想中。這些思想流派強調個人自由和權利的至高無上,並且認為政府的主要功能是保護這些消極權利,而不是積極地乾預個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