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能力意思

權利能力(legal capacity)是指一個人或一個實體(如公司、組織等)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在法律上,權利能力是主體參與法律關係的前提條件,沒有權利能力就無法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

對於自然人(個體人)來說,權利能力通常從出生時開始,到死亡時終止。在這個期間,無論年齡、性別、種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權利能力。然而,根據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未成年人可能會受到一些限制,例如需要監護人的同意才能進行某些法律行為。

對於法人(法律上的人)來說,權利能力通常是由法律賦予的,例如公司通過註冊成立後,就擁有了權利能力,可以進行商業活動、簽訂契約、擁有自己的財產等。

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不同,行為能力是指一個人是否有能力作出有效的法律行為,如簽訂契約、立遺囑等。自然人的行為能力通常分為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和無行為能力,這取決於個人的年齡和心智狀態。法人則通常被視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