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用相存意思

"枉用相存"這個成語出自《詩經·小雅·鹿門》,原句是「枉用相存,不宜有怒」。這個成語的意思是說,如果對方沒有誠意,那麼即使表面上還保持聯繫,也沒有必要真的去計較或者生氣。這個成語表達了對於那些沒有真心實意交往的人,不必過於在意他們的態度和行為,更不必因此而生氣或者產生矛盾。

這個成語的用法比較文雅,一般用於比較正式或者文藝的場合,用來表達對於一些表面上的交往或者虛偽的應酬的態度。在實際使用中,也可以根據具體的語境進行適當的引申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