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可查意思

"有案可查"這個成語來源於古代的官府文書,原意是指在官方的檔案、記錄中可以找到相關事件的記載。後來這個成語被廣泛套用於各種場合,意思是有證據可以查證,有記錄可以查閱,表示某件事情是有據可依的,不是憑空捏造的。

在現代漢語中,"有案可查"通常用來形容某件事情或某個說法是有歷史記錄或者有檔案依據的,可以追溯到源頭,查找到相關的資料和證據。這個成語常用於法律、歷史、文獻等領域,也常用於日常生活中的爭論或者討論,用來證明某件事情的真實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