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押禁見意思

"收押禁見"是台灣司法用語,其中:

  1. "收押"指的是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收押在看守所中,等待審判或執行刑罰。在台灣,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逮捕後,如果法院認為有羈押的必要,會發出羈押令,將其送入看守所收押。

  2. "禁見"則是指禁止探視,即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與外界接觸,包括親友的探視。禁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串供、湮滅證據或防止被告逃亡。

因此,"收押禁見"就是指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收押在看守所中,並且禁止親友探視的狀態。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案件偵查或審理過程中,法院認為有羈押的必要,並且為了避免影響偵查或審理的進行,而採取禁見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