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筆墨官司意思

"打筆墨官司"這個成語來源於中國古代,原意是指在書面檔案上進行爭論,即通過書信、文書等方式進行辯論或爭執。在現代漢語中,這個成語多用來形容在文字上進行爭論,尤其是指在法律檔案、契約協議、學術論文等正式文書中進行細緻的辯論或解釋。

這個成語的含義可以根據具體的語境有所變化,例如:

  1. 法律領域:在法律訴訟中,當事人或律師可能會在書面檔案中進行法律條文、證據、案例等方面的辯論,這時就可以稱為"打筆墨官司"。

  2. 學術領域:學者之間在學術論文或書籍中對某個學術問題進行深入的討論和辯論,也可以稱為"打筆墨官司"。

  3. 日常交流:朋友或同事之間在書面或電子郵件中就某個問題進行激烈的討論,也可以用這個成語來形容。

總之,"打筆墨官司"強調的是在文字上進行嚴肅、正式的爭論,而不是口頭上的爭吵或非正式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