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職權意思

幕僚職權(Staff authority)是指在組織中,幕僚人員(Staff)所擁有的權力。幕僚人員是指那些不直接管理下屬,而是為組織中的其他部門或人員提供專業建議、支持、協調和監督的人員。

幕僚職權通常包括以下幾種權力:

提供建議的權力:幕僚人員有權為組織中的其他部門或人員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

協調權力:幕僚人員有權協調不同部門或人員之間的工作,確保他們能夠協同工作,達到組織的目標。

監督權力:幕僚人員有權監督組織中某些活動的進行,確保它們符合組織的政策和程式。

然而,幕僚職權通常是非正式的,不具有直接的權力去指揮或控制其他部門或人員。他們的影響力主要來自於他們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以及他們與組織中其他人的關係。

幕僚職權與線性職權(Line authority)相對。線性職權是指那些直接管理下屬,擁有正式權力去指揮和控制他們的人員所擁有的權力。在許多組織中,幕僚職權和線性職權需要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達到組織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