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程序終結前撤回之是什麼意思

"執行程式終結前撤回"這個詞彙通常用於法律程式中,特別是在訴訟程式中。它的意思是在法院作出最終判決之前,當事人或其律師可以決定撤銷起訴、抗辯或任何其他法律程式。

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決定撤回他們的訴訟。例如,當事人可能已經達成了和解,或者可能發現他們的案件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或者可能因為其他任何原因決定不再繼續訴訟。

當一個當事人決定撤回他們的訴訟時,他們會向法院提交一份檔案,稱為「撤訴書」。這份檔案會通知法院當事人決定撤回他們的訴訟,並且不再尋求法院的任何救濟。

一旦當事人提交了撤訴書,法院將會撤銷該案件,並且不再對該案件進行任何進一步的審理。然而,如果對方當事人反對撤訴,或者法院認為撤訴是不公正的,法院可能會拒絕撤銷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