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調解不成立是什麼意思

勞資調解不成立通常是指在勞資爭議中,勞資雙方經過調解程式後,未能達成共識或協議,因此調解宣告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勞資爭議可能會繼續通過其他法律程式或機制來解決,例如仲裁或法院訴訟。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當勞資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向政府設立的勞工調解機構或獨立的中立第三方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程式通常是非強制性的,即雙方都可以選擇是否參與調解,並且可以在任何時候終止調解。

如果調解不成立,勞資雙方可以選擇繼續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爭議。在某些情況下,調解不成立可能會導致罷工、封鎖或其他形式的勞資衝突。因此,勞資調解的目的是在爭議升級之前,通過協商和談判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