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得咎是什麼意思

「動輒得咎」是中文成語,意思是說,稍微有所動作或作為,就會招致責備或責難。這個成語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在做事情時,很容易因為一些小錯誤或無心的行為而受到批評或懲罰。

這個成語的含義可以追溯到古代,當時人們認為,如果一個人做事過於小心謹慎,不敢有所作為,那麼他就會避免犯錯,也不會招致責難。但是,如果一個人勇於行動,有時候難免會犯錯,這時候他就會受到責備。因此,「動輒得咎」這個成語就被用來形容這種因為勇於行動而容易受到批評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