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法意思

制定法(Enacted Law)是指由有權機關通過立法程式產生的法律檔案。在不同的政治體制和法律體系中,制定法的具體含義和程式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來說,它包括以下幾個特點:

  1. 立法機關:制定法通常是由國家或地區的立法機關(如議會、國會、立法會等)通過的。

  2. 立法程式:制定法的通過需要遵循一定的立法程式,包括提案、審議、表決和頒布等步驟。

  3. 法律效力:一旦制定法被頒布,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對相關主體產生約束力。

  4. 公開性:制定法的內容應當是公開的,以便於公眾了解和遵守。

  5. 穩定性:制定法在生效期間內通常具有穩定性,除非經過法定程式進行修改或廢止,否則其內容不會輕易變動。

制定法可以是成文法(Codified Law)的一部分,也可以是習慣法(Customary Law)的體現。在成文法體系中,制定法通常表現為法律、法規、條例等形式。在習慣法體系中,制定法可能表現為對習慣規則的正式確認和規範。

制定法與判例法(Case Law)相對,後者是指通過法院的判決形成的法律原則和規則。在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中,判例法具有與制定法同等甚至更高的法律效力。而在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中,制定法是法律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判例法的地位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