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意思

刑訊(英文:Torture)是指使用肉體或心理上的痛苦手段來強迫某人招供、提供資訊或進行報復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涉及非法和不道德的對待,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和許多國家的法律。刑訊的目的是為了從被拘留者、嫌疑人或囚犯身上獲得資訊,有時也是為了恐嚇、懲罰或報復。

刑訊的行為可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手段:

  1. 身體傷害,如毆打、電擊、水刑、火燒、凍傷等。
  2. 心理折磨,如威脅、孤立、剝奪睡眠、強迫裸露、強迫觀看他人受苦等。
  3. 性侵犯或性虐待。
  4. 剝奪基本需求,如食物、水、醫療照顧或衛生設施。

國際法和許多國家的法律都禁止刑訊,並保護人們免受這種虐待。例如,《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規定,締約國不得實施、唆使、同意或縱容刑訊,並且有責任防止和懲罰刑訊行為。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刑訊仍然在世界某些地區發生,尤其是在法律制度不健全或人權保護不足的地方。此外,一些國家可能會在特定的安全或反恐情況下,對刑訊的禁止有所保留或模糊化,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極具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