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抗告意思

"再抗告"這個辭彙在中文中通常用於法律領域,特別是台灣地區的法律用語。在台灣的司法程式中,抗告是指對於法院的裁定不服,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的行為。而"再抗告"則是指對於第一次抗告的結果仍然不服,再次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提出抗訴的行為。

在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中,都有相關的規定允許對於某些裁定進行抗告,例如對於搜尋、扣押、羈押等強制措施的裁定,或者對於行政決定的裁定等。如果對於第一次抗告的結果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再次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提出抗告,這就是所謂的"再抗告"。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案件都可以進行再抗告,而且再抗告的期限和程式也有嚴格的規定。此外,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體系可能有所不同,對於抗告和再抗告的規定也可能有所差異。在討論具體的法律問題時,最好諮詢當地的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