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作定奪意思

"再作定奪"是中文的一個成語,意思是指再次進行決定或裁決。這個成語通常用來形容在已經做出某種決定之後,由於某些原因,需要重新考慮和確定最終的決策。這個詞語強調了決策過程的嚴肅性和慎重性,表明在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充分的考慮和評估。

在不同的語境中,"再作定奪"可以有不同的含義和用法。例如,在商業談判中,當雙方對某個問題存在分歧時,可能會決定"再作定奪",即暫時擱置爭議,以便進一步的討論和協商。在法律程式中,當法官對某個案件感到困惑或需要更多的信息時,也可能會選擇"再作定奪",即延遲判決,以便進一步的調查和審理。

總之,"再作定奪"是一個常用的中文成語,用來表示需要重新考慮和確定某個決策。這個詞語強調了決策過程的慎重性和嚴肅性,表明在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充分的考慮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