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意思

公設辯護人(Public Defender)是指由政府或司法機關設立的法律服務機構,專門為那些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負擔私人律師費用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的法律辯護。公設辯護人的服務通常涵蓋刑事案件的各個階段,包括逮捕、保釋聽證、檢察官起訴、審前會議、審判、上訴等。

公設辯護人的設立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能夠享有法律辯護的權利,而不論其經濟狀況如何。這種制度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以及對每個人都應該有權獲得公正審判的承諾。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公設辯護人制度是法律體系的一部分,旨在保護被告的權利,並確保司法系統的公正性。

公設辯護人的工作不僅限於法庭內的辯護,還包括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建議、幫助當事人理解其權利和選擇、與檢察官進行談判、準備案件材料和進行調查研究等。公設辯護人的目標是為當事人提供盡可能好的法律服務,以達到最好的法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