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證據是什麼意思

傳聞證據(Hearsay evidence)是指在法庭上,證人提供的證詞是基於他們從其他人那裡聽來的資訊,而不是親身經歷或直接觀察到的。換句話說,傳聞證據是第二手或間接的資訊,而不是直接來自於案件的事實。

在許多法律體系中,傳聞證據是被禁止或限制的,因為它可能不準確、不可靠,而且違反了當事人正當程式的權利,即有權面對和質問對自己不利的證人。然而,並非所有傳聞證據都是不可接受的,有些情況下,傳聞證據可能會被允許作為例外,例如在某些民事案件中,或者當傳聞證據具有高度可靠性,並且沒有其他方式來獲得相同資訊時。

每個司法管轄區對傳聞證據的規定都有所不同,因此具體情況應參考相關法律和程式規則。在某些情況下,即使傳聞證據被排除,也可能有其他方式來證明案件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