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訊意思

"偵訊" 一詞在中文中有兩個主要的含義,分別是:

  1. 偵查詢問:指在刑事案件中,警方或調查人員為了收集證據、查明事實,對犯罪嫌疑人或證人所進行的詢問。這種詢問通常在正式的司法程式中進行,目的是為了確定被詢問者的身份、了解案件的經過、收集相關證詞和證物等。偵查詢問的過程需要遵守法律規範,保障被詢問者的權利,如保持沉默的權利、律師辯護的權利等。

  2. 審訊:在司法程式中,對被告人的正式審問,通常在法庭上進行,由法官或陪審團主持,旨在確定被告人的罪行和應受的懲罰。審訊過程中,控辯雙方會提出證據和證人,法官或陪審團會根據這些證據來決定被告人的有罪或無罪。

在不同的語境中,"偵訊" 一詞可能指上述兩種含義之一,具體應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其準確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