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前訴訟程式中斷、中止、休止是什麼意思

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前訴訟程式中斷、中止、休止這些詞彙,是法律術語,用於描述在民事訴訟程式中,由於某些原因,訴訟程式被暫時或永久地停止或終止的情況。這些詞彙的具體含義如下:

  1. 中斷(Interruption):在法律程式中,中斷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由於某些事件或情況的發生,導致正在進行的訴訟程式暫時停止。例如,當一方當事人提出上訴時,原來的訴訟程式就會中斷,直到上訴程式完成。

  2. 中止(Suspension):中止是指在法律程式中,由於某些原因,暫時停止訴訟程式的進行。中止可能是暫時的,也可能是長期的,取決於導致中止的原因。例如,當當事人提出請求延長時間來準備案件時,法院可能會決定中止訴訟程式。

  3. 休止(Abeyance):休止是指在法律程式中,當某些條件或事件發生之前,暫時擱置或擱置訴訟程式。休止通常用於當訴訟程式的某些部分需要等待其他程式或事件完成時。例如,當一個案件的部分依賴於另一個案件的結果時,法院可能會決定將該案件暫時置於休止狀態,直到相關案件解決。

這些詞彙的使用和含義可能會因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具體情況下,應參考相關法律和法規以獲得準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