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科意思

在法律用語中,「併科」通常是指對犯罪行為人同時科處多種刑罰或處罰。具體來說,併科可以指以下幾種情況:

  1. 刑罰的併科:在刑事案件中,當犯罪行為人被判處多種刑罰時,法院可以決定這些刑罰應當併科執行,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需要同時服刑多種刑罰。例如,一個人可能同時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罰金,這些刑罰將併科執行。

  2. 行政處罰的併科:在行政法領域,當行政相對人違反多項行政法規時,行政機關可以決定對其併科多種行政處罰,如罰款、吊銷執照等。

  3. 民事責任的併科:在民事案件中,當被告需要承擔多種民事責任時,法院可以決定這些責任應當併科執行,如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

併科的目的通常在於全面、有效地懲罰犯罪行為或違法行為,同時也起到教育和預防的作用。然而,併科刑罰或處罰時,法院或行政機關也會考慮到行為人的具體情況和刑罰的相對性,以確保刑罰的適當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