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食嗟來之食的意思

"不食嗟來之食"這句成語出自《禮記·檀弓下》,原意是指不接受別人施捨的、帶有侮辱性的食物。這個成語的典故與孔子的一位弟子——顏回有關。

據記載,顏回在貧困中生活,有一次他得到了一些米,準備煮來吃。在煮飯的過程中,他不小心讓一些灰塵掉進了飯中,為了不浪費食物,他便將沾有灰塵的飯粒揀出來,自己吃了。這一幕被路過的人看見,誤以為顏回偷吃,便告訴了孔子。孔子不相信顏回會偷吃,便對其他人說:"我相信顏回的品行,即使他真的偷吃了,那也是因為他不想浪費食物。"

後來,這個成語就被用來形容有骨氣、不願意接受別人施捨的人。它強調的是人的尊嚴和自立自強的精神,表示一個人即使處於貧困之中,也不願意接受來路不明或帶有侮辱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