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式契約意思

不要式契約(Verbale oder unwritten contract)又稱為口頭契約或非書面契約,指的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協議,並不需要以書面形式來確認或證明。這種契約的成立通常是基於當事人之間的口頭承諾,或者是通過行為來表明雙方達成的協議。

在許多法律體系中,不要式契約是合法的,並且具有與書面契約相同的法律效力。然而,有些法律要求某些類型的契約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時書面形式就是契約成立的必要條件。這種要求書面形式的契約稱為要式契約(Formal contract)。

不要式契約的成立通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2. 雙方必須就契約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
  3. 雙方必須有訂立契約的意圖。
  4. 契約的內容必須合法。

在實踐中,證明不要式契約的存在可能會比較困難,因為它沒有書面記錄。如果發生爭議,當事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契約的內容和雙方達成的協議。這可能包括證人的證詞、相關的書面通信、支付憑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契約存在的檔案。

總之,不要式契約是一種通過口頭或行為達成的協議,它與書面契約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可能更難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