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審理意思

"不付審理"這個詞語通常出現在法律文書或法律程式中,它指的是案件未經正式審理或未經法庭審查的情況。在法律程式中,案件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未經審理,例如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案件被駁回、當事人自行和解、案件被撤銷等。

在中文法律術語中,"不付審理"可以指以下情況:

  1. 案件未經正式開庭審理,因為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或者案件已經解決,不再需要法院介入。
  2. 法院認為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缺乏管轄權,因此不對案件進行審理。
  3. 當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訴訟,或者未遵守法律程式,導致案件未經審理。

總之,"不付審理"意味著案件未經正式的司法程式審查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