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uatter意思

"Squatter" 這個辭彙源自於英語,意指未經合法授權或支付租金就占用某塊土地、建築物或其他財產的人。在法律上,這種行為通常被視為非法占有。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於squatter的權利和法律地位有不同的規定。在一些地方,如果squatter滿足特定條件(例如,持續占有一定時間,對財產進行改善等),他們可能會獲得對該財產的合法權利,這種現象被稱為「逆權侵占」(adverse possession)。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所有squatting行為都是合法的,也不代表squatter總能獲得財產的所有權。

Squatting行為可能出於多種原因,包括無家可歸、抗議、政治聲明、尋求更好的生活條件,或者僅僅是出於對某塊土地或房產的渴望。這種行為在房地產價格高漲、無家可歸問題嚴重的城市尤為常見。

值得注意的是,squatter和homeless(無家可歸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Squatter是指占用某塊特定土地或房產的人,而homeless則是指沒有固定居所的人,他們可能露宿街頭、住在臨時庇護所或依靠朋友和家人的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