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 judicial意思

"Extra judicial" 這個短語源自拉丁語,其中 "extra" 意為 "outside","judicial" 意為 "relating to courts or judges"。結合起來,"extra judicial" 指的是在法院或法律體系之外的行為或決策。這個術語通常用於描述那些不是由正式的司法程式產生的結果或決定,例如通過抗議、私刑、民間調解或政治壓力等方式解決爭端。

在法律領域,"extra judicial" 可以指:

  1. 非正式的司法程式:比如在某些文化中,家庭或社區可能通過非正式的會議來解決成員之間的糾紛,而不是通過正式的法院系統。

  2. 行政決定:政府機構可能在沒有法院介入的情況下做出決定,這些決定可能會影響個人的權利或財產。

  3. 政治干預:在某些情況下,政治領導人可能會介入法律事務,以政治手段解決本應通過司法程式解決的問題。

  4. 媒體審判:在某些情況下,媒體對案件的報導可能導致公眾輿論對嫌疑人或被告施加壓力,這可能影響司法程式的獨立性。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extra judicial"行為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提供快速的解決方案,但它們通常不會提供與正式司法程式相同程度的法律保護和個人權利保障。在法治社會中,通常更傾向於通過正式的司法程式來解決爭端,以確保公正和合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