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rsive意思

"Discursive" 這個辭彙源自拉丁語 "discussus",意為討論或辯論。在英語中,它通常用來描述一種思維或寫作風格,即通過一系列的論點、論據和分析來展開一個主題或問題。這種風格的特點是邏輯性強,通常包括對一個主題的不同方面進行詳細討論,以及可能存在的不同觀點的比較和對比。

在學術寫作中,discursive writing 是一種常見的文體,它要求作者對一個主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討論,而不是簡單地陳述事實或提出一個論點。這種寫作風格通常包括以下幾個特點:

  1. 論點明確:作者需要提出一個或多個論點,並對其進行詳細的闡述。
  2. 論據充分:為了支持論點,作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論據,包括數據、例子、引用等。
  3. 邏輯性強:文章的結構需要清晰,論點之間的邏輯關係需要明確。
  4. 開放性:Discursive writing 通常不會給出一個明確的結論,而是留給讀者自己去思考和判斷。

除了在學術寫作中,discursive 這個詞還可以用來描述其他形式的討論或辯論,比如政治辯論、哲學討論等。在這些情況下,discursive 意味著對話或討論是開放的、多維度的,並且鼓勵參與者提出不同的觀點和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