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下立判的意思

"高下立判"這個成語出自中國古代文學作品,它的意思是說,兩個事物或者兩個人物放在一起比較,他們的優劣、高下立刻就能分辨出來,非常明顯。這個成語通常用來形容對比鮮明,差異顯著的情況。

舉個例子: 甲和乙都是書法家,但甲的書法功力深厚,筆力雄健,而乙的書法則顯得稚嫩無力。如果將兩人的作品放在一起展示,觀眾一眼就能看出甲的作品明顯高於乙的作品,這就是「高下立判」。

這個成語也可以用來形容其他領域的情況,比如學習成績、比賽結果、產品品質等,只要是有明顯對比和差異的地方,都可以用「高下立判」來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