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聆訊、過堂、預審是什麼意思

首次聆訊、過堂、預審這些詞語通常用於法律程式,特別是在刑事訴訟中。它們指的是不同的階段或程式,下面分別解釋:

  1. 首次聆訊(Initial Hearing): 首次聆訊通常在被告首次被逮捕或被指控犯罪後舉行。這個程式的目的是確保被告知曉自己的權利,確認被告是否理解指控的罪名,並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支持指控。在首次聆訊中,法官還會決定是否準許保釋,以及設定未來的審前聽證或審判日期。

  2. 過堂(Arraignment): 過堂是刑事訴訟中的一個程式,通常在首次聆訊之後舉行。在過堂中,法官會向被告宣讀指控的罪名,被告會被要求對指控作出答辯(通常是無罪或有罪)。過堂也是確定辯護律師、設定未來聽證會或審判日期,以及處理保釋問題的機會。

  3. 預審(Preliminary Hearing): 預審是在正式審判之前的一個程式,用於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將案件提交給大陪審團或進行正式審判。在預審中,檢察官會出示證據,通常是通過證人的證詞和物證來證明。辯護律師有機會對證據進行質疑。如果法官認為檢察官提供的證據足以支持指控,案件就會被轉交給大陪審團或進行正式審判。如果法官認為證據不足,案件可能會被駁回。

這些程式的具體名稱和程式可能因國家、地區和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某些地方,這些程式可能被稱為不同的名稱,或者它們的內容和目的可能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