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拘捕意思

"預約拘捕"這個詞彙並不是一個常見的法律術語,至少在英美法系或普通法系中沒有這樣的表述。在法律上,拘捕(arrest)是指警方將涉嫌犯罪的人拘留,以便進行調查和可能的起訴。拘捕可以分為幾種類型,包括:

  1. 現場拘捕(On-the-spot arrest):當警方有合理懷疑某人犯罪,並且在犯罪現場或附近將其拘捕。
  2. 預先拘捕令(Arrest warrant):在某些情況下,警方可能會獲得法院簽發的拘捕令,然後根據該拘捕令逮捕嫌疑人。
  3. 預約拘捕(Voluntary surrender):有時候,嫌疑人會在律師的陪同下,按照與警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自行前往警察局,這通常發生在嫌疑人已經知道警方想要拘捕他們,並且他們願意合作的情況下。

因此,如果"預約拘捕"是指嫌疑人與警方約定時間和地點自行前往警察局,那麼這可以視為一種非強制的拘捕方式,類似於上述的第三種情況。然而,這個詞彙並不常見,而且可能因地區和法律體系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

如果你是在討論某個特定地區或法律體系中的情況,請提供更多的上下文信息,以便提供更準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