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逕行舉發意思

"非逕行舉發"這個詞彙在不同的語境中可能有不同的含義,但通常它指的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當事人或相關人員不能直接進行舉報或處罰,而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式或條件。以下是幾個可能的解釋:

  1. 法律程式:在某些法律體系中,可能存在「非逕行舉發」的規定,這意味著在某些特定的犯罪或違法行為發生時,執法機構或檢察機關不能直接進行起訴或逮捕,而需要先進行調查或聽證程式,確認有足夠的證據支持起訴後才能進行舉發。

  2. 行政處罰:在行政法領域,「非逕行舉發」可能指行政機關在對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時,不能直接作出處罰決定,而需要先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或者經過一定的行政聽證程式。

  3. 學校紀律:在教育領域,「非逕行舉發」可能指學校在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時,不能直接作出處分決定,而需要先給予學生解釋的機會,或者經過學校的紀律委員會進行審議。

  4. 工作場所:在勞動法領域,「非逕行舉發」可能指僱主在對員工進行懲戒時,不能直接作出懲戒決定,而需要先進行調查,並給予員工申辯的機會。

  5. 社會道德:在社會道德層面,「非逕行舉發」可能指個人在發現他人的不當行為時,不應該直接進行公開指責或懲罰,而應該先進行私下溝通或尋求第三方的調解。

具體的含義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在沒有更多背景信息的情況下,很難給出一個確定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