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附繕本是什麼意思

"需附繕本"這個詞語通常出現在公文、檔案處理或法律相關的場合,它是指在提交或遞交某種檔案時,除了提供原件的電子版或影本外,還需要同時附上一份經過繕寫或列印的文本。

在古代,"繕本"是指手抄的書籍或檔案,因為在印刷術發明之前,書籍都是靠人工抄寫複製的。而在現代,"繕本"則泛指任何經過人工或機器列印出來的文本,與手寫或影本相對。

所以,"需附繕本"就是指在處理某項事務時,除了提供原件的影本或電子檔案外,還需要同時提交一份列印出來的文本。這可能是為了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讀性,以便於相關人員進行審核、存檔或複製。